第五百九十八节 军臣的决断-《我要做皇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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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狼与乌鸦,成为乌孙的信仰图腾和圣物,备受尊崇,不许伤害。

    乌孙的王族,都有在其胸膛纹刻一只狼头的习惯,以视自己是狼神子嗣的象征。

    甚至,许多的匈奴人也都接受和认可了这样的设定——以为猎骄靡是神子,有天神的庇佑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情况下,汉朝就必须安抚下去。

    军臣再自大,也不认为自己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挑战的能力。

    为了安抚汉朝,在南边不要闹事,一个鲜卑奴的脑袋,自然就无足轻重了。

    而在同时,将鲜卑王的脑袋,制成酒器,送到汉朝,同时也是一种威慑——当初,老上单于击败月氏,将其王的头颅制成酒器,将此功绩写在给汉朝太宗皇帝的国书之中,在夸耀了匈奴的强大的同时,也打消了汉人挑战匈奴的意愿。

    第二年,汉匈和亲条约与盟约正式确定,汉匈关系,进入相互承认和认可的时代。

    只是,那位可怜的鲜卑王,很可能都还不清楚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。

    不过,除了鲜卑人,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有分毫的意见。

    在这个世界上,弱小本身就是罪过,被人奴役,更是罪上加罪。

    所以,做完这个决定后,军臣就懒得再去管这个事情了。

    杀一个奴隶而已,有什么大不了的?

    没有灭族,鲜卑人就该跪下来给他磕头了。

    此刻,军臣的全部心思,都放在怎么击败乌孙身上——是的,是击败,而不是灭亡。

    军臣需要的是,一个听话的,顺服的,为他卖命的乌孙。

    而不是一个被灭亡的乌孙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军臣对乌孙有什么特殊情结之类的问题。

    而是,灭亡乌孙的代价太高了。

    击败他,让他臣服,匈奴所需要的,可能仅仅只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游行和展示肌肉。

    但要灭亡乌孙,起码要死一万匈奴骑兵。

    而整个匈奴人口才多少?(未完待续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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