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三百一十节 协议(还债4.0)-《我要做皇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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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旦主人不让自己咬人,这条狗的下场,除了是被宰杀之外,还有其他结果吗?

    汉朝人说,狡兔死,走狗烹,就是这么个道理!

    “善!”夏义话音一落,卓王孙与程郑婴以及其他商贾都高兴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们在乎的,并不是草原上的那些游牧民。

    那点奴隶,也不够他们消耗的。

    他们在乎的,还是那康居、大夏和身毒的人口啊!

    传说,那些地方,足足有几千万的人口,哪怕是抓个几百万回来,也足够他们的矿山和作坊使用的了。

    至于阉割这道手续,无所谓了。

    反正这些奴隶是要被消耗掉的!

    而且,其实现在想来,还是阉割了好。

    阉割了就没有未来,也不会有人来报仇,自己晚上睡觉也能安心!

    若是能找到康居、大夏和身毒人来当替代品,那么西南夷的奴隶贸易也可以停止了。

    其实,若有选择,程郑婴和卓王孙,根本不愿意在西南夷之中做那些事情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知道,迟早有一天,这些地方会变成汉土,这些地方的人民会变成大汉子民。

    到时候,就会有人读书,当官,甚至爬到帝国的高层。

    然后,这些人会干什么?

    肯定会清算他们这些双手沾满了他们的同族鲜血的人啊!

    是以,这些年来,卓王孙和程郑婴,一直注意着自己的手段,一旦得罪,那就斩草除根,不留任何后患!

    而在另外一个方面,西南夷的蛮子,虽然是夷狄,没有受过王化,无论死多少,程郑婴和卓王孙,也没有什么心理和道德压力。

    但终究,这些人的肤色和外貌与中国相同。

    他们可没有张汤的修为和心性,可以做到真的熟视无睹。

    这也是中国人的优点了,即使是程郑婴和卓王孙这样沾满了鲜血的屠夫,也会有道德上的内疚。

    晚上做梦,也会梦到那些冤魂。

    孟子说得好——君子之于禽兽,见其生,不忍见其死,闻其声,不忍食其肉。

    程郑婴和卓王孙,自然不是君子。

    但也不是什么天生的恶魔。

    他们只是被迫被动的走上这条道路的人。

    是以这些年来,他们已经不经常去矿山和作坊视察了,只会到处做买卖,谈生意。

    将这些事情,交给了下人和管家以及家臣们。

    若是可以将奴工从相同肤色和面貌的人,换成金发碧眼或者黑发深目的远方夷狄,那,他们的道德压力和内疚感自然会消除许多。

    而且,因为都是阉割过的,也不用害怕这些人的可能的子孙后代来清算。

    甚至,在这整个过程中,他们可以做到不沾血——所有的坏事都是夏义做的,冤有头,债有主,各位恶鬼想索命,麻烦找夏义。

    而此刻,张汤也终于知道,自己来这里是做什么的了。

    他是见证,也是来监督的。

    同时,他也是需求奴工的哪一方,也是利益共同体。(未完待续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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