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章 发钞权-《逆清1845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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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罗伯特转动着手中的酒杯,看着里面琥珀一般的酒液随着杯体转动,若有所思道:“听上去的确很诱人……”

    在这一点上,赵源可以毫不客气地说,中国人在发钞问题上的经验,可比西方丰富多了。当然,踩的坑也多多了。

    首先,要明确一点,自古以来的货币发行权,通常只有一国政府控制下的中央银行所拥有,尤其是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,私人铸钱仅仅存在了很短的一段时间,这也给大部分人带来了一种共识,那就是只有中央能发行货币。

    但要注意的是,在金银本位体制下,政府控制的主要是实体金银,而非纸钞,因为纸钞最早是建立在货币基础上的支付凭证,早期并不具备流动性,就比如宋朝出现的交子。

    但是,随着交子影响力的扩大,自身信誉度的提高,也使得交子具备更加广泛的使用范围,换句话来说,也就是出现了流通性。

    问题是,实体天然金银铜货币,本身会受到原料的限制,并不能想制造多少就制造多少,可是纸币却不一样,它本身不具备稀缺性,只要发钞行乐意,它想制造多少就制造多少。

    于是,华夏历史上出现的几种纸钞,比如交子,比如大明宝钞,最终都走向了信用破产,沦为了废纸。

    人们在吸取了教训之后,开始只相信有限流通的纸钞——也就是后来由各个钱庄出具的庄票以及后来的银票,因为它们并不是朝廷所控制,且具备严格的兑付条件,从根本上限制了大肆发行的空间。

    而西方早期的纸钞便与银票极为相似,它本身不具备流通性,而只是一种存款票据,且发行方都是金匠铺,不具备法律效应,单纯依靠金匠铺本身的信用机制来维系。

    直到十七世纪下半叶,这些金匠铺便逐渐发展成了专门的银行,也就具备了专职的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、发行存款票据以及开设支票账户的金融服务机构,而后也出现了放贷业务和吸取存款的业务。

    事情演变在这个时候,发钞权其实已经不是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,可是被掌握在这些主要的私有制的股份银行手里,他们发行的纸币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可,反过来通过这些货币来影响政府的决策权。

    像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美联储、德意志银行和法兰西银行等央行,其实都是拥有着上百年历史的私有银行,他们便是通过发钞权来逐渐控制经济的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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